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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在2016年11月29日起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背景,jpg格式,20KB以下,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必须能够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1-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凡因报考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1︰1进入面试)。面试时,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于2016年12月7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报考费用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16年11月30日9:00至12月5日19:00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3日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入围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婚人员须提供县区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单位出具证明,所在县区人社局审核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条件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1、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

2、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

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基础知识》

教师类:《学科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成绩计算办法

公共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

医学类: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

护理类:笔试成绩=《护理基础知识》成绩×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

教师类:笔试成绩=《学科知识》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40%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学科知识

下午:14:30—16:3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

面试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专业性质,面试的具体方案和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聘用办法

1、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还要通过查阅被考察人员人事档案对其进行进一步资格复核。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区人社局核准后,由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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