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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津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河津市2024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该岗位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18日- 7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8:3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资格复审资料
1、《河津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4、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一份;
5、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在河津市就业服务中心存放的可不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6、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证明中需注明入党时间;
7、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需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8、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需提交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应聘介绍信;
10、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
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4、所提供材料中涉及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及职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等信息必须一致。初审存在错误的,以复审为准。
咨询电话:18735978070
附 件:河津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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