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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4名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第一部分   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年龄上限因具体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为:30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出生年月的起始和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2.“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4.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长办发﹝2019﹞35号)的精神,教师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岗(1个岗位的不限性别;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岗位数/2”取整数设男性岗<不四舍五入>;其余为女性岗)。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2人。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官网(https://www.tunliu.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官网(https://www.tunliu.gov.cn)。

2.网上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2024年4月29日18: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s://www.tunliu.gov.cn),提交报名申请,填写《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过程中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简历从就读高中(中专)时填写至今,暂无工作可填“待业”。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所报岗位要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段学科一致(高中教师资格与中职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小学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合格未认定的可凭成绩合格单报名,其所报岗位与成绩单上的学科学段一致。如有兵役、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必须在个人简历栏中认真填写,无社保缴费的工作经历不填写。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原因所填专业与毕业证书不符,责任自负。报名信息将在资格复审环节进一步审核,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于次日至2024年4月30日12:00前登录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岗位核减、合并和改报

①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②除医疗卫生专业岗位外,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方可开考,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岗位后仍不达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③教育系统“分男、女性别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数不达比例要求的,招聘计划在同一岗位(学科)内调整,无需考生改报。

④符合改报条件的考生,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4)网上缴费

考试费用参照《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30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补报需要缴费的在4月30日24:00前完成。所有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不予退款。

缴费成功,请务必自行打印《长治市屯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报名同时,须提交减免申请,并从报名网站上传由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的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的低保证及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PDF扫描件。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网上先缴费,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5月16日前进行反馈,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各部门的证明须报名当月出具)。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内提交减免手续,资格初审通过后未提交减免手续,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6)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由长治市屯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

①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

②报考临床医学专业、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放射治疗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理论》;

③报考中医、中西医结合岗位的考生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理论+中医专业知识》;

④报考药学岗位的考生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药学专业知识》;

⑤报考政务服务中心的考生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报考其他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考生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长为150分钟, 满分100分,其中:

公共科目40分,专业科目(行政能力测试)60分。

(3)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考试期间考生不出考场,并且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通过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否则取消复审资格。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体现资格、技能、专业方向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各类证书(件)和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要求: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各类从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除外)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其他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相关证书(件)和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在资格复审阶段,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都视为有效教师资格证,要查验相关资料,录用后、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正式教师资格证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的须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未能体现与岗位要求相适应专业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所在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并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书》)。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和讲课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由长治市屯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长治市屯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由主管部门和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4.选岗

考察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考教师选岗岗位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单位。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察考核和选岗结果,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区政府批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主管部门到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应在行文聘用之日起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

4.所有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本岗位。

5.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类疾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处的疾病及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长治市屯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主管部门或各招聘单位。

政策咨询:

长治市屯留区人大代表联络中心  0355-7523956

长治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屯留大队  0355-7660099

长治市屯留区医疗集团  0355-7523676

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355-7522144

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0355-7525588

长治市屯留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0355-7522032

长治市屯留区教育局  0355-7521702

抗大一分校旧址屯留事务中心  13720941386

监督电话:                        0355-752209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招聘公告中未涉及上级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选岗、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本次招聘全程不递补。

4.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为准。

5.本《公告》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二部分  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本次共公开招聘4名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使用乡镇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岗位表》(附件3)。

三、招聘条件

1.本次公开招聘须具有屯留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日为公告发布之日;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3.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应学位证书);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放宽至35周岁(198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热心为群众服务,志愿到农村工作;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7)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附件4);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官网(https://www.tunliu.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官网(https://www.tunliu.gov.cn)。

3.报名时间: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4月25日9:00至2024年4月29日18:00期间登录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根据自身情况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时应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认真填写《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毕业院校、专业等应当与报名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内容一致,提交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5.照片要求: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建议红底,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不得着制服等暗示个人身份、信息的服饰,女士发式以简练为准,刘海不得超过眉毛。

6.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登录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24年4月30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方可开考,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网上缴费:考试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30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补报需要缴费的在4月30日24:00前完成。所有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不予退款。

缴费成功,请务必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8.减免考试费用: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报名同时须提交减免申请,并从报名网站上传由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的低保证及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PDF扫描件。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网上先缴费,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5月16日前进行反馈,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各部门的证明须报名当月出具)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内提交减免手续,资格初审通过后未提交减免手续,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9.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打印时间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s://www.tunli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随时关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管,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均须携带,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由长治市屯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长为150分钟, 满分100分,其中:公共科目40分,行政能力测试60分。

(3)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考试期间考生不出考场,并且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通过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否则取消复审资格。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不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于同一张A4纸);

②《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③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档案存放证明。

以上材料资格复审时,属证件类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属证明类的提交原件。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条件一致,因相关证件(证明)、报考条件及主要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证件(证明)不全,以及发现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和舞弊、隐瞒等现象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如出现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①入闱面试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②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逻辑思维、举止仪表等能力。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

③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①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②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需加试面试一场,按加试面试成绩进行排序。

③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四)组织体检

按照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本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五)考察考核

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区委组织部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以及“15不能”情形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考核者,视为放弃考察考核资格。

放弃考察考核资格和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资格,由此及以后环节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投诉。凡举报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到区委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我区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的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含1年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工作。

考生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被录用为试用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五、岗位安排

聘用的大学毕业生,先在乡镇培养锻炼半年,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帮带下,参与乡镇中心工作,半年后安排到村工作。其中,是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六、纪律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组织实施,由组织、纪检、人社等部门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

中共长治市屯留区委组织部:0355-7521001

监督电话:  0355-3012380

咨询时间:8:00—12:00 14:30—18:00(工作日)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3.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岗位表.xlsx

4.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种不能”情形.docx

特别提示:

1.建议报名人员合理安排时间,不要集中在最后两天报名,并及时缴费,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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