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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要求:本次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工作的笔试和面试将与将要发布的《2015年吕梁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招聘的笔试面试工作同时组织实 施,如应聘者在两类招聘岗位计划中均都符合报名条件,可分别在两类招聘岗位计划中投递报名材料,分别参加竞聘(若符合条件者但只在一类招聘计划中投递报名 材料者,另一类招聘计划视为自动放弃,每类招聘计划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从即日起—2015年7月3日18:00点前。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材料报名。投递报名材料邮箱:llxyrscrsdl@163.com。

咨询电话:0358-2274230;

联系人:贾老师(13293585522)、任老师(18935163554)。

(四)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报到证原件的扫描件等,以上扫描件单独存为文件并加注相应的文件名,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

重要提示:(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均须提供本科和硕士两个阶段;(2)暂无身份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

2、《吕梁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附件1)

3、《吕梁学院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

4、《吕梁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签字后扫描)。

(五)报名材料要求

1、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文档名称为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专业+姓名(如序号+教师+机械工程+张三或序号+实验员+机械工程+张三),

2、每类招聘计划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者在每类招聘计划中同时报两个及以上岗位,将取消考试资格。

3、要求本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提供规定的全部材料,信息填写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

1、学校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在吕梁学院网站公布或通过短信电话通知本人参加招聘考试。

3、符合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在招聘考试报到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签名的《吕梁学院公开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

(3)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还需提供证明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在本科或硕士阶段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主席的证明材料的原件。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不全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考试资格,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六、招聘考试

在学校招聘领导组的监督指导下,招聘考试采取初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初试

教师岗位、实验员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均需进行初试,初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时间为3-5分钟。

(二)公布初试结果,发布笔试公告

初试结果于初试当天在初试现场、吕梁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发布笔试公告,初试合格者进入笔试,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100分)

教师岗位、实验员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均需进行笔试。

1、教师岗位和实验员岗位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40分):包括时事政治(2015年国内外大事)、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科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等(心理学、教育学以师范类非教育、心理专业本科阶段基础知识为主命题);

学科专业知识内容(60分):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一级学科本科阶段综合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命题)。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2小时。

2、辅导员岗位

(1)笔试内容为包括时事政治(2015年国内外大事)、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科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辅导员工作相关知识等(心理学、教育学以师范类非教育、心理专业本科阶段基础知识为主命题);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2小时。

(四)公布笔试成绩,发布面试公告

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有多人在及格线以上,教师岗位和实验员岗位面试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辅导员岗位面试人员按1:2的比例确定。

面试名单将在吕梁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发布面试公告或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教师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须递交本人科研成果和反映科研水平的获奖证书原件。

(五)面试(100分)

教师岗位、实验员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均需进行面试,面试分为综合能力面试和应用技能测试两个环节,其中综合能力面试占60分,应用技能测试占40分。

1、综合能力面试

教师岗位按所属学科专业进行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等环节,采用现场评分,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试讲15分钟,答辩5分钟;实验 员岗位和辅导员岗位按岗位类别进行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包括提问和答辩等环节,采用现场评分,时间为10分钟。参加综合能力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抽签决 定面试顺序,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岗位面试方式和考察要点分别为:

(1)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专业理论素养、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等。

(2)实验员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心理、个性等。

2、应用技能测试

教师岗位和实验员岗位按所属专业进行应用技能测试,辅导员岗位按岗位所需技能(如主题演讲)进行应用技能测试,采用现场评分,时间根据测试内容确定。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

4、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进行综合,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出应聘岗位顺序。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初试、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按岗位招录比例为1:1确定。

2、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3、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一)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及相关要求: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学校政审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 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必要时调阅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本人学籍档案,往届毕业生需当地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提 供学籍档案材料。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4、提供材料的原件与本人档案材料不符人员;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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