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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

综合能力测试内容为: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对基本公文写作知识的熟悉程度。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原报名网站自行查询。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及与岗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当场公布分数,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形式,其他岗位采取答辩形式。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的3倍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外地市抽取的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本人档案(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考生,须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当地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应诚信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不得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对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资格复审人选将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1、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考察组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此环节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3、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闻喜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人事手续;对反映和举报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乡镇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岗位服务五年。

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辞聘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公开招聘领导组,领导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牵扯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将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程序和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实行回避。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闻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知和公告,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实施方案》由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4、咨询电话:0359- 7028092 (县委组织部)

0359-7021949 (县人社局)

0359-7031810 (县教科局)

0359-8801992 (县卫健局)

监督电话:0359-702205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相应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闻喜县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闻喜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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