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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测评方式:以述课与答辩为主。通过面试考察专业能力和素质。

3、专业测评总分值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予引进。

4、拟引进人选:专业测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如出现空缺,依据岗位专业测评排名,按岗位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如岗位需求与报名人数相同,报名人员专业测评必须为合格及以上,否则取消该岗位。

如专业测评分值相同,由专业测评组织单位加试一场专业测评,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序。

(五)体检

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未按时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平定县人民政府网站。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

拟引进人员若在体检环节或考察环节自动放弃或未通过,按岗位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结束,岗位仍有空缺的,取消该岗位。

(七)公示、聘用、岗前培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平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拟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引进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转正定岗手续。所有引进人员自试用起,须在本岗位服务五年方可调动。

对引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对有举报的引进对象,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违纪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53-6188047、6163035

六、其它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普通高中教师工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组牵头,县教育科技局、县人社局具体实施。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平定县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3-6166001、6062542

平定县人才工作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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