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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5年8月3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晋中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市发改收费函字[2015]70号)标准执行。笔试每科50元、报名费10元。只进行综合知识笔试的岗位缴费60元,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测试两科的岗位缴费110元。须进行笔试专业测试(笔试两科)的岗位详见《招聘信息表》备注栏。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9月16日——18日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1、考试科目设置及计分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科目和计分方式按招聘岗位的不同要求设置。

① 一般性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面试成绩×40%。

② 专业要求较强的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综合知识笔试、专业测试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测试(笔试)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测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侧重本专业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

上午 9:00——11:00 《综合知识》

下午 2:30——4:30 《专业测试》

笔试的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综合知识和专业测试成绩两项合并计算)从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不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考生笔试成绩及按岗位排名可在晋中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3、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在晋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考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晋中市人社局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要求的竞争比例和本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后,因公示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部分专业要求较强的岗位,面试内容和方式可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面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时,分别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含报名环节没有形成竞争的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且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由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进行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八、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晋中市人社局网站(www.sxjz.hrss.gov.cn)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晋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54-3075610

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

0354-3075693

监督电话:晋中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354-3075639

1.2015年晋中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表(附件一).xls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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