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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时同步进行;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招聘领导组指派专人负责审查事宜,确认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信 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 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需本人到场 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或迁出证明、报到证、任职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已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学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常识、公 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学科基础知识、学科教材教法。其它非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同 上)。笔试时间:初定8月11日上午,以准考证载明时间、地点为准。

(四)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同并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100分。根据岗位需要,教师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其它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末位出现并列时,先后以考生笔试成绩、全日制学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的2倍时,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须高于所在面试场考生的平均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和汾阳市公众信息网公示。

(五)体检考察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认真考察,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依据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人事部门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人事代理或已在国有企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聘用人员可连续工龄。

咨询电话:0358—7341772  0358—7333305

汾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组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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